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成都恒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住所地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 532 号 法定代表人王*
1、请求依法公开贵局对长宁县滨江壹号小区应急物业服务的法 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2、请求依法公开贵局对长宁县滨江壹号小区应急物业服务的行政决定。
2023 年 1 月 5 日,长宁县滨江壹号小区业主大会选举出该小区 业主委员会并向长宁镇人民政府备案。2023 年 5 月 17 日,长宁县滨 江壹号小区业主委员会经 20%以上业主提议,组织召开了关于选聘和另聘物业服务人的业主大会。会议经过表决,业主大会作出授权滨江壹号小区业主委员会授权第三方中介机构以招标方式选聘另一家实 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决议。经 长宁县竹海社区的见证,比选出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投标公司。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出招投标公告,申请人参加招投标。2023 年8月7日,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关于“长宁县滨江壹号小区后期物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 结果确认函,建议推荐申请人为头部中标候选人。
2023 年 8 月 15 日,长宁县滨江壹号小区业主大会与申请人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申请人于 2023 年 10 月 1 日为该小区提供物 业服务。后因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宜宾市长宁县仁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阻挠申请人入场,导致申请人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无法入场。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贵局对长宁县滨江壹号小区提供应急物业 服务,现导致申请人与长宁县滨江壹号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不能履行。贵局主导的行政决定,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现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二十条的规定,申请向申请人公开贵局对长宁县滨江壹号小区应急物 业服务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行政决定。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蕞多上传三张图片,每张图片小于10MB (可用扩展名:jpg,gif,png,jpeg)
(必填,请清晰叙述,控制字数在2000字内)
* 请勿在正文中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住址及真实姓名等个人资料。
* 您可以注册成为留言板正式用户,将个人联系方式进行登记,以方便留言办理单位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 注册正式用户,给您更多便利:
·安全地告诉地方领导您的联系方式
·留言办理单位可与您站内短信联络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