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长宁区城运中心系统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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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长宁区城运中心系统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长宁区城运中心系统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1200000元(国库资金:1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长宁区城运中心系统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本项目为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2024年长宁区城运中心系统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包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安全测试服务以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具体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及其报价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4、投标人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采购项目内部编号:ZC2024013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46号1201室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4号6楼(思创大厦)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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